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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

Updated: Sep 3, 2022



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(路14:25-33)

福音

那时候,有许多群众与耶稣同行,耶稣转身向他们说:“如果谁来就我,而不恼恨自己的父亲、母亲、妻子、儿女、兄弟、姐妹,甚至自己的性命,不能做我的门徒。不论谁,若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,在我后面走,不能做我的门徒。


你们中间谁愿意建造一座塔,而不先坐下筹算费用,是否有力完成呢?免得他奠基以后,竟不能完工,所有看见的人都要讥诮他说:这个人开始建造,而不能完工。或者一个国王要去同别的国王交战,那有不先坐下运筹一下,能否以一万人,去抵抗那领着两万来攻打他的呢?


如果不能,趁那国王离得尚远的时候,就应该派遣使节去求和平的条款。同样,你们中不论是谁,如不舍弃他的一切所有,不能做我的门徒。”


 

福音探意

耶稣叫人恼恨自己至爱亲人的那一番话(26节)极具震撼力;这话出现在强调天主慈爱的路加福音更叫人困惑。玛10:37说得没有这么狠:“谁爱父亲或母亲超过我,不配是我的;谁爱儿子或女儿超过我,不配是我的”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


原来圣经时代的“爱/恨”强调的是用行动来表示依附/脱离对方,而不着重强烈的喜欢/憎恶的感受。


创29:31提到肋阿失宠,申21:15提到所厌恶的妻子,用的动词“senu´a”都是“恼恨”。耶稣叫人恼恨家人,指的是不再以家人作为效忠的第一对象,而代之以门徒团体组成的义缘家庭。


“荣誉”是初世纪地中海最崇高的价值观。它与团体息息相关,且植根于每个人的本家。出生在任何一个家庭的人,就秉承那家的荣誉,并有责任与亲人共同护守家誉。


当耶稣召集门徒组成新团体时,他要门徒彼此以手足相待,因为他们有共同的天父。这新家庭是建基于义缘而非血缘的,向门徒要求的是全心全力的委身。如果耶稣的价值观与门徒本家的价值观起了冲突,门徒应当毅然维护天父的荣誉而非本家的荣誉:“谁不恼恨自己的父亲、母亲、妻子、儿女、兄弟、姐妹,甚至自己的性命,不能做我的门徒”(26节)。在普遍重视家族荣誉的社会,耶稣的挑战显然是很严峻的。


为有钱有势的人,要做耶稣的门徒,就得准备付出沉重的代价;他们得冒逐出家门、亲友不认、断绝支持的危险。为一总人,无亲无故,绝难立足。但这是跟随耶稣要背的十字架(27节)。耶稣明明提到做门徒的严格条件,要人们认真考虑能不能接受。28-32节的比喻是本福音独有的。


要建塔的人和要开战的国王都是来头不小的,他们可以比作有权势者。为跟随耶稣,这些人能不能舍弃尊荣、地位、特权和社交关系?要是计算错误,后果是悲惨的;不单被人耻笑,更会名誉扫地。


这比喻提示人们,不管怎么筹算,谁都没有足够的资源去换取天主家庭中的新地位。世间名声的标准,不足以衡量天主子女的身价。要作耶稣的门徒,另一种度量标准是必要的;那就是“恼恨”家人、背起十字架和舍弃一切。33节提到的“舍弃一切”是路加常常强调的(路5:11,28; 12:33; 18:22,28;宗2:44-45; 4:32-37)。乍看,跟随耶稣的条件好像很苛刻;什么都要放弃,无亲无戚,还要背十字架!其实这痛苦的割舍是个锤炼和提升,好把地上的宝藏转成天上的宝藏(路18:22),把本家有限的福乐换作天国无限的福乐(路18:28)。何况慈爱的天主特别举扬卑微贫困的人,却从高座上推下权势者(路1:52)。


故此要作耶稣的门徒,“舍弃一切所有”就成了不二法门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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