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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的基督徒

撰文/王安當

很多時候,我都聽到這樣的說法:很多時候,教堂需要人做事的時候,總是很少人回應,但是一說到吃喝玩樂時,就會發現很多人十分踴躍和積極出席。這個說法不一定每位基督徒都喜歡聽。


我就曾經聽到團體裡的爭論,教友們分成兩組勢力,在堂區裡角力。大家都提高聲量,就是要對方聽到自己的聲音。大家針對服務的精神和各別生活的苦衷,無法時時為團體貢獻己力。無論怎麼說,各自都有自己的堅持理由。結果,最後不歡而散。

我在想,最大的問題還是對信仰的首先歸屬感,再來是各自在生活中如何積極表達信仰。基督徒的信仰要落實在生活裡,也需要基督徒對信仰的認識與參與教會生活的歸屬感。雖然不同的人面對不同的狀況,我個人不予以提出批判,卻鼓勵基督徒對主耶穌的復活,有深度的經驗。


教會的聖事生活,教友們參與其中也就是基督徒生命的張顯。因此,首先是基督徒,再來是成為被派遣的門徒,這樣的身份認同和使命感,才是教會的團體應有的氛圍和素質。


主耶穌派遣門徒往普天下傳福音,門徒們對主的復活經驗是很重要的。他們不是因為有得吃才傳教,而是清楚明白耶穌是真理,生命和道路。門徒們也不是見到了復活的主,才願意福傳,而是他們一直就相信耶穌所言的天主,也就是他們的祖先亞巴朗,依撒格,和雅各伯的天主。他們從耶穌的身上看見了救恩的意義,是有別於一般政治期待的希望。所以,那些沒看見復活而相信基督復活的人是有福的。


“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:你們尋找我,並不是因為看到了神蹟,而是因為吃餅吃飽了。你們不要為那可損壞的食糧勞碌,而要為那存留到永生的食糧勞碌,即人子所要賜給你們的,因為他是天主聖父所印證的。”(若6:26-27)


主耶穌並不是在譴責跟隨祂的那些人。主耶穌告訴所有看見過,聽到福音的人,我們要努力超越對世俗的依戀,要看見天主救恩的神聖性,因而把福音的喜訊去告訴更多的人,而且自己首先就是福音的見證人,再來就是活出福音的門徒了。


吃很重要,但耶穌邀請人的吃不是外在的填飽肚子。耶穌邀請我們吃祂的肉,喝祂的血,為的就是參與天主的愛,如同耶穌那樣在世界上告訴世人天主的愛。


所以,我們是吃什麼飽的呢?是對食物的喜愛嗎?記得,耶穌邀請我們在教會內也要吃,但吃的是犧牲與奉獻等的愛德與慈悲的精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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