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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er's picture王安当神父

教會之外也有救恩的意思

撰文/王安當

(文章篇幅較長,請慢慢細讀。)

前幾時寫了一篇《教會之外有沒有救恩》為題的文章後,後來想了又想,知道教會在過去都很強調《教會之外沒有救恩》的說法確實會叫人誤以為教會對其他宗教信仰者有貶義的想法。在該篇文章裡,特別有說明了教會對《教會之外沒有救恩》的真正含義。聖教會主要是針對教會內的基督徒徒特別強調了天主救恩的對象,除了是已經以天主聖三之名受洗的基督徒,其實全球人類都是天主救恩的對象。然而,對於那些已經受洗成為基督徒的人而言,堅持信仰和實踐信仰是必要的,因為他們認識了天主的救恩,就應當堅持得救的希望。

所以,對於《教會之外沒有救恩》的說法,其實並沒有貶義其他的宗教者。那麼,如今筆者特別要指出,雖然基督徒受洗以後成了天主救恩的分享者,但基督徒必須是名副其實的基督徒,也就是按照福音的教導,在生活中活出基督信仰生活的人;否則的話,就成了虛假的基督徒。舉個例子,有一些天主教徒會強調自己對天主的堅強信仰,也是教會裡的活躍分子,經常參加教會的各種福傳,但是卻在自己庶務工作的崗位上,特別剝削了他人應有的福利,尤其是他人應有的工資,又或者經營骯髒的生意、洗黑錢,過著雙面人的生活。對於這類的基督徒,他們的生活嚴重損害了他人的尊嚴,也損害了天人之間的關係,是一種自欺欺人的行為,也是罪過的生活。因此,這類的基督徒是選擇了放棄救恩。


其實,在我們的社會裡也有很多人雖然不認識基督,又或者沒有機會認識教會,甚至信奉基督的人,只要具有誠意和憑良心作事,便可以獲得救恩。 神學家拉內(K. Rahner, 1904-1984) 特別對那些雖然不認識基督,又或者沒有機會認識教會,甚至信奉基督的人,只要具有誠意和憑良心作事的人,稱之為『無名基督徒』(anonymous Christians)。 不過,拉內的『無名基督徒』的說法,表面看來似乎合情合理,但在教會內也有不認同的意見。 這些不一樣的意見也並非否定倫理道德上的善,而是要強調天主的救恩是必要的途徑。換句話說,為獲得天主的救恩,不能只是做善人而已,而是要去認識天主的救恩,也要順服於天主。


那麼,到底教會的立場是怎樣的呢?

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採取較開放的態度,《教會》憲章一面重申教會為救恩的必需性(LG 10),但同時拓寬了教會的精神領域;領了洗的基督徒固然是教會的成員,但其他未接受福音訊息的非基督徒,也以不同的方式與天主子民有關連:「 原來那些非因自己的過失,而不知道基督的福音及其教會的人,卻誠心尋求天主,並按照良心的指示,在天主聖寵的感召下,實行天主的聖意,他們是可以得到永生的」(LG 16)。 憲章繼續指稱,連那些尚未認識天主,即沒有信仰的人,只要是出於誠意和依從良心作事,天主也給他們為得救所需的助佑。 憲章同時指出教會傳教的職責,但聲明在傳福音時,教會無意廢棄各宗教和文化傳統中的真理與善的成份,卻要保存這些因素,並使它們達於圓滿的境界(LG 17)。 同樣,《教會傳教工作》法令一面強調教會傳教的使命,一面承認其他宗教也具有積極的因素,可以導人歸向天主,及作為接受福音的準備(AG 3)。 另外,《教會在現代世界》牧職憲章更指出聖神能以特殊方式使非基督徒參與基督的逾越奧跡(GS 22)。


其實,神學家拉內在提出『無名基督徒』時,他並沒有否定天主救恩的必需性。在基督與其他宗教的關係的神學反省課題裡,神學家們把焦點在於基督的普遍性救恩意義,即有關基督為人類救主的問題。神學家們特別反省了基督論(Christology),在聖神的引領下,神學家提出了『包容基督論』(inclusive Christology):這種基督論維護天主普遍性的救恩意願,同時宣認耶穌基督是天主和人之間的唯一中保(弟前二4-5); 也承認除祂以外,「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字,使我們賴以得救的」(宗四12)。 這些神學家主張對基督的信仰為得救固然是必需的,但這信德也可以是隱含的; 基督的教會是得救的門路,但對於尚未認識和信奉基督的人士,其他宗教也有積極的救恩意義。 如前面所介紹的,拉內「無名基督徒」的理論代表這種基督論。 梵二採納了這種理論。 梵二以後,最近在基督教神學界中也逐漸向此立場開放甚至已接受。


回到基督的教會來看教會的存在與意義。大公會議的《傳教法令》第一節就清楚寫道:『為萬民由上天派來,作為『拯救普世的聖事』的教會,為了其本身所有大公性的基本要求,並為了遵守從其創立者的命令(谷十六16),努力向全人類宣佈福音。……好使『天主之道順利展開,得到光榮』(得後三1),天主的王國傳佈建立於普世。』這說明着基督授與教會使命。從傳教法令的第一節來看,它供給了我們三個神學的理由:


(一)教會是救恩的聖事

「基督為萬民之光,因天主聖神而集合,切願向萬民宣佈福音,使教會面目上所反映的基督之光 照耀到每一個人。教會在基督內好像一件聖事,就是說教會是與天主親密結合,以及全人類彼此團結的表徵和工具」(教會憲章1節)。

教會在天主的救恩計劃中,有如救恩在人間存在,實施並完成的一個記號,所以教會本身不只是擁有一切得救的恩寵和方法,而且透過教會的生活團體,教會在人間成了救恩之功效和工具的標記。因此教會是救恩的聖事具有雙重意義:其一是由於教會乃得救者所組合的團體─天主的子民,把救恩的功效呈現在人前;其二是教會藉著傳教工作,成了救恩的工具。這種聖事性正是教會傳教的本質。


(二)教會的大公性之基本要求

「天主的聖意不是讓人們彼此毫無聯繫,個別地得到聖化和獲救,而要他們組成一個民族,在真理中認識祂,虔誠地事奉祂」(教會9節)。

基於教會之救恩性,梵二依舊「遵循聖經和傳統,強調這一族途中的教會,為人們的得救是必要的」(教會14),「因為他願意所有的人得救,並得以認識真理。原來天主只有一個,在天主與人之間的中保也只有一個,就是成人的耶穌,他曾奉獻自己,為眾人作贖價」(弟前二4 - 6),所以「除他之外,無論憑誰,決無救恩」(宗四12)。這是從救恩的唯一性而論,人類唯有藉著基督才能得救,於是擁有基督救恩的教會具有得救的大公性。


但是,這一大公性並不否認教會以外的人得救的可能性:「因為天主聖子降生成人,在某種程度內,同人人結合在一起。祂曾以人的雙手工作,以人的理智思想,以人的意志行事,並以人的心腸愛天主愛人。……無罪的羔羊甘願傾流了自己的聖血,為我們賺得了生命。在祂內,天主使我們同祂自己、並同祂人、言歸於好。又將我們由罪惡及魔鬼的奴役中解救出來,使我們每人可以和宗徒一同說:『祂愛了我,並為我捨棄了自己』(迦二20)。……這不獨為基督信徒有效,凡聖寵以無形方式工作於其心內的一切善意人士,為他們亦有效。基督為一切人受死,而人的最後使命事實上只有一個,亦即天主的號召,我們必說,聖神替一切人提供逾越節奧蹟的可能性,雖然其方式只有天主知道」(世界22節)。無形中,梵二的道理修正了「教會以外沒有救恩」之說,更說明了教會之大公性的實質。


另外,教恩史是在人的歷史中,藉著人生的歷史而完成;就是在每個人的現世存在中,並藉著這種存在而實現。當然,不是因著人的歷史本身的力量,而是藉著基督之普世救恩的臨在,因為基督在天主與受造物之間以中保的身份完成了救恩。於是,受造物的境界和救恩史的境界都是以基督為存在性的本原。若是人類的歷史從起始就有了原罪,基督透過降生加入人類團體,完成了救恩,使祂以前的人也因祂而得救;而祂的救恩乃是一種新的生活方式,改變了人類的歷史。因此,得救的內容不只是在死後的永生,而且也包括了人類在現世的存在,重建世界;但是有賴每一個人的貢獻。由此可見,教會的大公性還具有宇宙性。


這樣,教會的大公性更是激發基督徒的傳教熱火,「所以,雖然天主有其獨自知道的方法,能夠引導那些非因自己的過失而不認識基督的人,得到為悅樂天主不可或缺的信德,可是宣講福音仍是教會不可推卸的責任,同時也是神聖的權利,所以傳教工作,在今天一如過去和將來,始終保持其全部的動機和需要」(傳教7節)。


為此,教會的大公性還更深地體會到大公主義的願望,期待能與其他基督宗教共謀天主的神國在人間的擴展:「所以為了傳教工作的需要,也應號召所有受過洗的人合而為一,好能在外教人前對吾主基督,作出一致的證據」(傳教2節)。因此教會的大公性要求所有的基督徒參與傳教。


(三) 教會的末世特質之需要

「傳教工作的時機是在基督初次來臨與二次來臨之間,教會如同田禾一樣,將要從天下四方,聚集在天主國內。在基督重來之前,福音應當傳播於萬民」(谷十三10) (傳教9節)。


這是天主的救恩計劃應歷史中完成 (宗一7)。事實上,藉著基督的奧蹟,在人間已開創了末世的圓滿時期,並藉著聖神的恩賜,集合所有的人在基督內向前邁進,期以達到「基督的圓滿」階段 (弗四13),「好叫天主成為萬物之中的萬有」(格前十五28)。


了解了以上的神學基礎後,我們必然發現教會的福傳工作是有必要的。《教會憲章》第十七節就這樣說明了教會福傳工作的本質:『天主定了基督為普世救恩的本原,教會在聖神的催促之下,協助天主實現這項計劃。教會宣傳福音,導引聽衆獲得信仰,並公開承認其信仰,準備人領受洗禮,從錯誤的桎梏中解脫出來,連結在基督身上,好能因著愛慕基督而發展到圓滿境界。』


換句話說,教會的傳教工作乃是基督救恩的延續。教會的傳教工作無非是延續基督的救世工程:「所以教會的使命,就是遵照基督的命令,在聖神的恩竉愛德鼓勵下、全盤地、現實地呈現於所有的人民之前,好能用生活的模範及宣講,用聖事及其他獲得聖寵的方法,引導人民走向基督的信仰、自由與和平,為他們開啟順利穩妥的道路,充分地參與基督的奧蹟」(傳教5節)。


由此可見,教會不是一個靜態的機構,而是一個生活的團體─天主的子民,亦即人與人在其具體的存在環境內共融的團體,與自己的人類兄弟共同承擔著人的命運之團體。他們的結合基於基督福音的信仰,他們的生活便是為復活的基督尚在人間臨在而作證。於是,這一見證便成了救恩的事件:「從此傳播信仰及基督的救恩,就成了教會的責任」。一方面所根據的是基督的明令,這是司鐸所輔助的主教團,和伯多祿的繼承人、教會的最高司牧,共同由宗徒們繼承下來的;另一方面是根據著基督給祂的肢體所灌輸的生命活力:『因着基督,全身都結構緊湊,藉著各關節的互相輔助,且按照各肢體的功用,各盡其職,使身體不斷增長,在愛德中將自己建立起來』(弗四16)(傳教5節)。

為此,「教會應該藉它生活在當地的子女們,或藉派往當地的子女們,廁身於這些人類的集團中。因為所有的基督信徒,無論生活在什麼地方,都應該以言以行,昭示他們因聖洗而改造的新人,以及他們因堅振聖事被聖神所激起的德能,好讓別人看見他們的善行,光榮在天大父(瑪五16),並使別人領略到人生的真正意義,和人類共融的大團結」(傳教11節)。


從以上所引用的兩段文獻而論,教會的傳教工作無非是信仰基督者的實際生活之見證,故此「旅途中的教會在本質上即帶有傳教特性」(傳教2節)。


在我的牧靈工作上,很多時候也遇到不像基督徒的基督徒。他們的生活裡絕對不會沒有基督,只是他們在信仰上有些迷失,尤其受到了生活上各方面的衝擊,或者對世俗精神的追求的結果。當然,我也遇過很多的『無名基督徒』,他們總是很有愛心,對世界的關懷絕對是受到讚許的;只是他們不認識教會,也還未認識基督。


無論是什麼樣的人,是冷淡的基督徒或無名基督徒都好,教會依然要把福音的喜訊傳給他們。基督信仰是生命的禮物,獲得這份禮物的人自然獲得了救恩的途徑;堅決走自己世俗思維路線的基督徒,那麼他們是需要教會的祈禱和陪伴,而我們每一位基督徒就是在同一個教會信仰基督的,我們就繼續彼此祈禱與祝福吧。


參考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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