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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三十主日

2020.10.25

福音

法利塞人听说耶稣使撒杜塞人闭口无言,就聚集在一起;他们中有一个法学士试探他,发问说: 「师傅,法律中那条诫命是最大的?」耶稣对他说:「『你应全心,全灵,全意,爱上主你的天主。』这是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。第二条与此相似: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。全部法律和先知,都系于这两条诫命。」

福音探意/苏发联修士

在今日读经里,耶稣提到最重要的诫命,很多读者对此或许耳熟能详。

让我们从社会文化评释的角度来重读,看看有没有新的领会。


经文一开始,就提到法利塞人要试探耶稣。当时人们发问不纯粹是虚心求教以解答疑难;提问不过是个手段,目的是要难倒对方,以夺取他的荣誉。


发问形同挑战,应战者如果答不上,就会受辱而荣誉受损;这是连耶稣也不敢大意的。

“法律中那条诫命是最大的”?问题似乎很简单,但往深一层看,法利塞人从梅瑟五书理出六百一十三条诫律,谁能一一记清?更不用说披沙拣金!


耶稣的答案有没有标新立异,耸人听闻呢?

没有,他说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是,“你当全心、全灵、全力、爱上主你的天主”(申6:5)。而第二条同样重要的是,“你应当爱近人,如你自己”(肋19:18)。


耶稣没有忽略别的诫命,反而说,“全部法律和先知,都系于这两条诫命”。耶稣引经据典,给了一个很传统、很正规的精确答案;独到之处是合二诫命为一,也保全了自己的荣誉。

这一体两面的最大诫命环绕着“爱”字。“爱”是什么?是炽热、温馨的感受吗?不是的。


要知道,两千年前的地中海社会是团体主义的。他们所谓的“爱”,是藉依附团体,如家族、同乡、同党等表现出来的忠诚。


人既然不能离群独居,要获得团体的支持就得循规蹈矩,不离经叛道。就如以前的粤语影片,常提到经由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凑合的姻缘。


尽管那时新人成亲前没见过几次面,毫无浪漫感受;也得厮守终生,添丁旺家,光宗耀祖。

圣经的“爱”是指“依附”(而“恨”是指“脱离”),至于有没有甜蜜的感受是不重要的。


责任永远是第一位,对本家的荣誉应全力袒护,尽心持守,甚至不惜牺牲个人的理想和抱负。

且看老一辈华人做父亲的,赚钱养家之余;往往要摆出严父的面孔,对子女不苟言笑。那就不算爱吗?


耶稣要我们爱天主爱人,是叫我们与天主和人都保持密切的联系。

耶稣宣示了十诫(申5:6-21)的神髓,点明天主子女的首要义务是完全信靠上主,而忠贞事主又得藉实际行动表现于对人对物的尊重和关怀。


以此比较儒家的“参天地化育万物”,二者有共通之处吗?

爱不在乎舒畅甘饴的感受,爱一个群体自然会用行动来表现自己因属于那个团体而自豪。

在此西风东渐之际,我们该好好检讨自己在吸取外来价值观时,有没有让个人主义蚕食团体主义?这两者之间能不能取得一个平衡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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