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年期第十五主日
常年期第十五主日(乙年)谷 6:7-13
福音
耶稣叫来十二门徒,开始派遣他们两个两个地出去,赐给他们制伏邪魔的权柄,嘱咐他们在路上除了一根棍杖外,什么也不要带:不要带食物,不要带口袋,也不要在腰带里带铜钱;却要穿鞋,不要穿两件内衣。又对他们说:「你们无论在那里,进了一家,就住在那里,直到从那里离去;无论何处不接待你们,或不听从你们,你们就从那里出去,拂去你们脚下的尘土,作为反对他们的证据。」他们就出去宣讲,使人悔改,并驱逐了许多魔鬼,且给许多病人傅油,治好了他们。
福音探意
今日读经呼应谷 3:14-15,即落实耶稣选定十二人的目的──派遣他们去宣讲,且具有驱魔的权柄。
马尔谷福音好几次提到驱魔,因为这些大动作最能突出表现末世时期已到,天主的国正进入世界,光明正驱逐黑暗。
耶稣派遣门徒两个两个地去宣讲。按梅瑟法律,两个人做的见证才算可靠(申 17:6;19:15;户 35:30)。
11 节或许暗示需要这种见证,来判断谁是不接待门徒的人。当然,两人一组也方便互相照应。
耶稣许可门徒带杖穿鞋上路,却不准带食物、铜钱、两件内衣和口袋(8-9 节)。这些条件看来很苛刻(玛 10:9 和 路 9:3; 10:4 更绝),可是背后的意义是全心事主,了无牵挂。耶稣只让门徒配上最基本的装备,如防身的棍杖和贴身的衣鞋;这有随时候命、准备行动的意味(如出 12:11)。
身无长物,并不是训练门徒修苦行,而是培养他们对天父的信赖。门徒应当相信会有人收容他们,故此不带第二件内衣以备野宿时披盖,也不带口袋去收取别人捐助的钱粮。
耶稣派遣门徒前往的地区並非天涯海角,故此 8-9 节的要求是可以接受的。初期教会就没有把这两节当金科玉律来严格遵守。
10 节要门徒住在固定的一家,直到离开那地,不可见异思迁。这表示门徒宣讲的出发点,不是牟取私利。若有谁不接待或不听从门徒,门徒应拂去脚下的尘土,作为反对他们的凭证(11 节)。
当时犹太人从外地进入耶路撒冷时,会先拍散沾到脚底的外方尘土,以示划清界线。宗 13:51 也有这样的动作,表示把对方当外人看待,与己无关;玛 10:15 和路 10:12 还提到不接受门徒的城镇将受重罚。
12 节呼应谷 1:14-15,门徒宣讲福音,劝人悔改,因为天主的国临近了。
驱逐魔鬼和治好病人表示天主扫荡邪恶势力,释放囚困的人。患病不等于附魔,所以用不同的方式处理。教会傅油圣事的新约渊源,是这一节和雅 5:14。
耶稣召叫了我做门徒,并派遣我去传福音。我怎样配合教会的福传工作?能不能轻装上路、随主引领?抑或牵三挂四、举步艰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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