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猫朋狗友
义人珍惜禽兽的生命,恶人的心肠残忍刻薄。(箴12:10)
九十年代初,学校电脑课教的还是 Lotus 1 2 3,没有智能手机,也没有无线上网。人们通过报纸和电视新闻才知道外面的世界发生什么事。小狗成了我的日常玩伴。我的小狗是一只浅巧克力色、长毛蓬松的狐狸狗,跟家里的老菜狗比较,好像有 Atas 一点点。它原是舅舅家母狗生的小狗之一,阿姨领了一只“姐姐”,我们领了回一只“弟弟”。
小狗在我们家住了好几年,直到年纪不小,长成一只成年狗,可惜体积仍然比较小,跟老菜狗比较起来,就像一只小狗。

有一年搬家,我们把小狗弄丢了。我们从小镇搬到45分钟车程外的市区,小狗不知道是从哪段路程开始,可能出于害怕,钻出笼子,跳下罗里,出走。
我多么希望小狗会像我看过的电视剧情一样,最终浑身毛发沾满泥巴,像似千里迢迢、跋山涉水、厉尽千辛万苦,自己跑回老家找我们,上演一出“人狗大团圆”戏码。
我最后可以做的,就是拿了小狗的照片去报馆,想要刊登“寻狗启示”。好心的报馆的工作人员没有说明如何收费,只是建议我不要浪费钱刊登,提议我回去再养过另一只狗。我那个时候心里就想:“这个大人,应该是没有养过狗的。” 现在回想起来,我那年中四,连给找到小狗的好心人的悬赏奖金都没有准备,很大的可能是——我恐怕连要刊登报章“寻狗启示”的费用都是不够的。
一开始,我只想把狗找回来。再后来,我想只要有人捡到它,给它吃喝,让它有个栖身之处,我就安心了。那是个纯朴的年代,顽皮的小朋友最多也只是捡起地上的小石子丢向小狗吓一吓它,不会严重到会要了它的命的······
失去小狗的那种分离的伤心,让我以为——我再也不会想养新的小动物了。
但是,我自组家庭后,却又养了一只猫。那一天,在我准备要自己开车回家乡时,一只大概两、三个月大的深巧克力色横斑小猫出现在车房“喵喵”叫。家里没有猫粮,我就倒了一点牛奶请小猫咪喝。它不挑食,大口大口地喝得很开心。我回家乡的那几天,小猫咪就呆在车房,我先生也请它喝牛奶(二十年后的今天,女儿看了我的这篇文章后,告诉我小猫是不适合喝牛奶的)。我回来后,小猫咪还在,它就这样住下来了。
猫咪还和我们一起搬过家。当我拍拍自己的大腿叫它帮我按摩,它会用前肢煞有节奏似模似样地帮我按摩。顽皮的它也试过溜出家门,我们在居住的社区找了好久都不见它的踪影。它在外头过了一夜,第二天便会自己回家。我驾车回家乡也会带上它。我爸妈会为它准备小鱼当餐点,二姐还给它买了衣服和首饰。家里的沙发底座塑料皮套留下它的“足迹”,老公的袜子总是会粘上猫毛。猫咪的学习力很强,稍微教它一下,它就会用猫砂上厕所了。基本上,猫咪很容易照顾,就是有点抗拒洗澡。
后来,它生病了,生命最后的那段时间,还需要每天在家打点滴。那一次,我再度以为,我不会再养小动物了。
所幸,我被我女儿打败了。她爱上了一只猫。我们现在常去的公园,有一只长驻在那里的,白色短毛、黄褐色的花尾猫。那可是一只“大众情猫”,虏获大大小小公园访客的芳心。我们去公园活动时,会带些猫粮,遇到花尾猫就请它吃。花尾猫好厉害的,我和女儿只要一边“喵喵”叫它,一边大力抖动装有猫粮的袋子,那“食物在跳舞”的声响,就会令在附近听到的花尾猫,向我们小跑步走过来。它不是一只贪吃猫,有时它不饿,就只是过来和我们打一下招呼而已。
我和女儿在荡秋千时,花尾猫时儿坐着看看我们、时而躺着舔毛。我们就这样互相陪伴,做着各自喜欢的事。花尾猫是在信任我们的情况下,靠近我们、吃我们所提供的食物。无可否认,花尾猫也疗愈了人类疲惫的心。当我看到一些令人难过的动物被虐待新闻,无不感叹:科技越来越发达,人却越来越不文明;猫狗都是受造物,不爱,也请别伤害。
失去过猫狗的痛,确实让人不敢轻易重来。但女儿听我讲起这些往事时,眼中流露的期盼,又让我看到爱在延续。动物给人的陪伴与信任,是生命里极其宝贵的礼物。希望有一天,我有足够的勇气与能力,再次打开家门,用心去爱另一只猫或狗——就像圣经里说的,善待并珍惜每一个微小的生命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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